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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共有产权住房6城试点 可在八年内"赎回"产权

发表于2014-04-09

近日,住建部召集部分城市在北京召开了一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座谈会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作为此前仅在个别地区试点的购房模式,可能还有些人对这种共有产权住房并不是了解,比如这个“共有”是跟谁共用,如何共有?它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区别在哪里?


据了解“共有产权房”是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这个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李红亿就是江苏共有产权房的业主。


李红亿:这房子是17万,我拿9万,还有一部分是共有产权,也就是公家政府补贴,就是有政府的一部分产权,我有一部分产权,真的没想过,能住这么好的房子。


除了江苏,上海、北京等地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脚步也早已启动。2012年,上海降低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月收入达5000元的也可以申请。2013年10月末,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开始摇号选房,2013年共筹建3万套房源。自从2013年十月份北京公布自住商品房的政策以来,有关自住房的话题就时不时的出现在新闻头条。所谓自住房其实就是一种共有产权的住房。北京市副市长陈刚透露,在价格方面,北京自住房的价格会比市场低大约30%,甚至50%。这主要是因为政府让渡了部分土地出让进行了税费减免,从而也获得一部分产权。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齐骥:有些地方通过政府在出让土地的时候,让步部分土地出让金,甚至通过一些税费减免的方式来降低建造成本,使得房子上市以后让无房子的群体能够买的起,既然是共有产权在签订销售合同的时候,必须明确在这套房子当中购房人是占产权的多大比例。那么政府通过让渡土地出让和税费减免这样的一些投入是占产权的多大比例。


共有产权的业主可以向政府“赎回”产权。淮安的做法是,业主可以在5到8年的时间“赎回”政府拥有的那一部分产权,如果8年之后仍然无法赎回的,只需要缴纳剩余产权比例的少量租金仍然可以继续居住。淮安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


负责人:共有产权房购房人不是拿到全产权,但是他在五到八年之内对房屋不再担心,因为五年内可以原价购买,五到八年增加银行当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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